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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工程学院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
发布时间:2022年08月06日  点击数:
院字[2018]9       
   责任机构:化学工程学院依据相关规定,组织成立毕业生跟踪反馈工作组,其组成人员如下:
   组长:化学工程学院院长
   副组长:化学工程学院教学副院长
   小组成员: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书记、专业负责人、专业骨干教师、班主任、学生辅导员、本科生学业导师。
   工作周期: 毕业生调查每 2 年一次。
   跟踪对象与方法: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: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,充分考虑地域分布、企业类型、岗位工种等差异,对优秀的毕业生、创业学生、在单位做出特殊贡献的毕业生进行重点调查,覆盖率须达到50%以上。采用访谈、问卷星、邮件、电话等形式完成调查问卷,或借由毕业生聚会、回校访问等契机采取毕业生座谈会的形式完成 
   调查内容:调查内容涵盖毕业生整体就业情况,对目前工作及岗位的评价,对专业培养在工作中影响程度的评估,以及对我院培养方案的评价及建议等内容。
   信息收集与分析要求:学院学工办负责确定调查时间、内容、方式等具体事宜,并发放和回收问卷;专业负责人制定毕业生调查问卷的具体内容和汇总问卷调查结果;根据培养目标调查结果,专业负责人组织完成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,形成评价结论,并提出持续改进意见,报学院教学建设与指导委员会审核、教学副院长审批。培养目标达成情况形成的材料,统一归档到学院教学办公室。
   评价结果的利用:评价结果应用于专业修订毕业要求,指导专业课程设置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等各个环节的持续改进。专业负责人根据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,填写持续改进表,经教学副院长审批后发放到专业负责人和指定教师。专业负责人和指定教师制订持续改进措施,教学副院长审批后,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落实。持续改进完成后,将持续改进表及改进措施证明材料提交给专业负责人。专业负责人负责持续改进措施的跟踪验证,直至形成闭环。

 

化学工程学院
2018  1  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