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学工程学院评学工作办法(试行)
发布时间:2022年08月06日 点击数:
院字[2018]21号
评学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。为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状况,推进学风建设,完善教学信息反馈制度,全面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评价原则
(一)以评促学。通过系统地评学有效促进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提升。
(二)以评促建。通过系统地评学及时掌握学校学生学习整体情况,有效改进教学。
(三)实事求是。依据学生学习进行客观、公正的评价。
(四)重在引导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,有效促进学校学风建设。
二、评价范围
以班级为单位开展评学工作,涵盖全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。
三、评价程序
(一)评学工作由各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组织,每学期进行1次。
(二)评学在每学期课程考试结束后进行。学院领导、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、任课教师和学生分别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价,并认真填写《化学工程学院领导评学表》、《化学工程学院专家评学表》、《化学工程学院教师评学表》和《化学工程学院学生评学表》。
(三)各系(部)负责评学结果的汇总工作,计算出各班级的综合得分和各项得分。
(四)根据各班级得分情况,各系(部)需制定促进学风建设的具体措施,并进行评学总结,制定持续改进的方案措施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在评学过程中要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,本着对学生负责、对教学负责的态度,实事求是地反映评价内容,以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。
(二)学生所在系(部)应对评学结果认真分析,采取有效措施向学生反馈评学情况,与学生共同探讨提高学习质量的办法和途径。
(三)学院教学办公室应对全院评学总体情况进行分析,作为制定有关政策的依据。